一.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二.能在报刊上报道来访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须注意文字技巧,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三.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四.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心理咨询室学生隐私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员应尊重来访学生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团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下面我们来谈谈几项关于心理咨询室学生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4、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5、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6、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7、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实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心理咨询室学生隐私保密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心理咨询室学生隐私保密制度的实施,使来访者更有安全感,对来访者的权益也有保障,也可以使咨询工作更好更快地进行。
明德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第一条: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 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服务好每一位同学。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六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心理咨询员应尊重来访学生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团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学生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保密例外;在团体治疗时应首先在治疗团体中确立保密原则。
2、当心理咨询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学生有危害其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心理测验、信件、录音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学校的常规学生档案资料之中。
4、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或治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但在得到来访学生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