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款大全

保密制度 时间:2018-09-01 手机网站

  档案是具有一定保密性的文件,因此档案工作也就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要做好档案工作就需要优先保证档案的保密性,这也是档案事业能够发展的前提工作。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款,供你参考。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款大全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款范文一

  1、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2、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4、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5、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7、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映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8、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记录和反映机关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人事、保卫、财会、基建等)均属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

  2、凡记录和反映在履行审计职能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件、信函、凭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音像磁带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均属审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3、行政文书档案、审计业务档案,分别由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在次年3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应于次年6月底前立卷归档完毕。

  4、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基建工程和科研课题档案,由承办部门负责整理立卷,按照规定的标准和事件,及时移交档案室。

  5、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实行两套制。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墨水或复写等不耐久字迹。

  6、凡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7、审计档案要实行“审计组”负责制的原则。卷内文件材料,要做到完整、精炼。

  8、局机关的发文,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应一并归档;局机关的收文,需长期保存的,纸质文件应转化成电子文件,网上收文应下载转换成纸质文件一并归档。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对保管期限已满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须提出销毁申请,编制《销毁档案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档案室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可以实施销毁。

  2、不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严禁卖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3、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注明顺序号、案卷标题、档号、起止日期、数量,并附备考表。

  4、执行销毁时,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至少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5、档案销毁后,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销毁清册、销毁报告及审批手续须永久保存。

  档案借阅制度

  1、凡需借阅本单位档案者,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借阅审批、登记手续。

  2、凡属永久保存的密级档案原则上不准借出,只能在档案室内借阅。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时归还。

  3、密级以上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转借他人或公开展览等。

  4、所需查阅的档案材料一般不得携出档案室。遇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按照规定办理借出手续。如到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严禁涂改、勾划、转借、拆卷、增删和抽页。档案归还时须清点无误,方能签收。如发现损害档案,视情节给予处理。

  6、借用档案者如多次出现超期借用、并且有意推迟归还日期,档案室有权取消其借阅档案资格。

  7、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8、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部门,写出书面材料,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款范文二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款范文三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机密档案专框存放,案卷注明密级。

  三、档案借阅,须经档案形成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办理手续后在档案室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四、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露机密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复印机密档案。

  五、档案入库时,须交接双方在移交单上具名,人数不得少于二人。涉外企业档案入库先封存后启封整理,启封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决定。

  六、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七、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卖档案文件材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八、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机密档案查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九、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她)人员不得入内。

  十、发现档案遗失或泄密,应当查明原因,分清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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