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信访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时间:2018-09-01 手机网站

一、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切实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及传阅、归档和保密工作;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如确需查阅密级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三、保密档案资料包括涉密文件、内部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和重要信访资料等;经批准销毁的涉密档案,必须登记造册,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

四、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科室(中心)内部日常信访保密工作,督促指导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五、妥善保管重要信访资料,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不得向他人透露不应该透露的信访内容;

六、办公计算机使用管理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负全责,具体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定期进行杀毒与维护;办公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七、不得私自将办公计算机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带有涉密信息、内部资料的存储设备带出办公场所用个人计算机进行处理,严禁通过互联网等设备传播涉密信息;

八、维护信访综合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区长公开电话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安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