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8岁的谢群调任溆浦县舒溶溪公社任妇女主任,这一干就是31个年头。她把青春和热血都献给了她最热爱的事业——妇女工作。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她几十年如一日,辛勤地工作,默默地奉献。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更是不畏艰难,全力以赴,当你走进她的工作中,就不难发现,她对待每一件上访案件,认真的态度和执着追求的敬业精神以及从中所显示出的人格魅力。
一、勤政务实,是她人生的座标。一个普普通通人,一颗滚烫滚烫的心,一个平平凡凡的岗位,一项平平常常的工作,不求轰轰烈烈,没有惊天动地,求的是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求的是让妇女儿童过上幸福如意的日子。这就是她,一个妇联战线老兵的人生座标。她从乡、村走出来,在不同的环境工作,她视群众为亲友,把解决群众疾苦为己任,经常深入调查,上下奔走,从经济、法律上予以帮助,使每件来信来访都有结果和答复,她让人们更加知道“妇联,这个妇女群众的娘家,真正是受害妇女儿童的保护神”。31年来,不知进过多少家门,调解过多少矛盾纠纷,她自己都记不清。1997年调入县妇联工作后,她仍然把自己根植在群众中,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全县的妇女工作状况,并对带倾向的妇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写出多篇调研文章,让更多的人了解妇联,让领导关注妇联。她凭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提出了“维权工作常规化,特色工作社区化”的工作思路。从而改变了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无序状态。由于她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县委、政府评为优秀人民信访员、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省市优秀妇干,她以自己对工作严谨,扎实的作风,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勤政为民,是她人生的写照。在她眼里,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她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对待工作,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的原则,本着“群众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态度,把自己溶汇于妇女群众之中,当好群众“娘家人”,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主管维权工作,尽管日常工作很忙,但她每月坚持下乡,主要解决上访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11年来她接待,调解的上访案件1178件次,重点案件68件次。对待每一个上访群众她都耐心听取一一解答,使每一个上访群众带着问题要求来上访,满意高兴地回去,有时为一个要案要与十几个部门去衔接,调查处理她都耐心热情地陪同解决。并为上访群众给路费和生活费达四仟余元。她常说:“群众来找我们,就说明群众信任我们。她考虑的不仅是妇联的整个工作,对群众的疾苦更是关怀备致。2005年农历腊月23日,一外嫁26年的向望连老人,老伴死后回故乡投靠低庄镇荆湖村的女儿,老人带回四万元现金没给女儿,而被女儿赶出家门,在寒风中向望连老人,老泪纵横,哭诉到妇联,听完老人的哭诉已是下午4点多钟,她不顾寒风细雨带着维权专干驱车赶往老人女儿家,通过耐心细致教育,女儿认识了错误,老人又回到女儿身边。当离开老人家时已是伸手不见五指了。今年4月一在校读高一的女学生张艳明被聘请民警严大奎强奸,事后女学生想不通,吃药自杀被送往县中医院抢救,得知这一情况后,严大奎外逃,这给救治工作带来困难。这个案子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不处理好将会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当接到这一上访案后,她立马向领导汇报,并配合公安部门组成了专案组,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多方协调,使这一反响较大的案件平息下来,得到合理解决,消除了一个较大的群体上访案件。为平安和谐创建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勤政廉洁,是她做人的准则。谢群同志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办事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在妇联这个岗位上,辛勤工作31年,为无数妇女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这是她心中最大的安慰和喜悦,只有在这时她才感受到莫大的成就感和欣慰。她经常教育年轻的妇联人,不忘女性本色,身体力行廉洁自律,严于律已,不计个人得失,勤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并以自己良好的行为,规范、影响着一批批年轻妇干健康成长。
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妇联干部无私奉献的精神,的确,为了事业而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是她人生的最大追求,在她身上重塑了新时期妇联干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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