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根据《凤台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为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精准脱贫目标,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县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全体财政干部例会学习议程,要求全体干部要学以致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关负责股室要以点带面,全面排查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弱点和难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加强作风建设。
县财政局共牵头6项中央巡视和2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局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共制定整改措施25条,下发了“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目前已全面完成8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措施25条,完成100%。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已完成8条,并报送至县整改办。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口帮扶古店乡北王集村,2016年以来,我局在古店乡北王集村帮扶联系点贫困户过程中,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漂浮、纪律散漫、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和脱贫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现调整包保新集镇单刚村,各项对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同时,我局制定了《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使用。建立财政脱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绝不允许以脱贫名义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
三、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级扶贫资金共计448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941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9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01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2万元。目前各级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2019年,我县实施资产收益项目1个即凤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中山杉产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项目地址位于国家科技园内。该项目总投入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其他资金60万元。项目建成后,每年拿出财政资金投入的10%用于不少于10个贫困村收益、并带动贫困户200户以上。
四、强化金融扶贫支持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小额信贷以支持建档立卡中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切实解决贫困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55笔,金额171万元,其中“户贷户用”(含光伏扶贫)模式4笔,金额6万元;“一自三合”模式51笔,金额16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分别将宣传单发放到全县各个村组。通过不断的正面宣传,让全县老百姓充分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性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贫困户。
五、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了《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更好的巩固深化扶贫资金方面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财监[2019]46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凤台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财农[2019]48号)。近期将开展对所有专项扶贫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了资金支出进度、支出凭证等内容,对支出手续的合理性、完善性提出了要求。
(二)、加扶贫小额信贷大宣传力度。今年继续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分别将宣传单发放到全县各个村组。通过不断的正面宣传,让全县老百姓充分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性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