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总结

扶贫工作总结 时间:2018-11-06 手机网站
市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总结
一、2016年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扶贫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为做好扶贫工作,我局首先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任成员的扶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扶贫工作的组织开展。先后召开扶贫会议10余次,制定出台《寿光市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专项实施方案》,对扶贫工作进行安排,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2、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800元,2016年有农村低保对象14820人,发放低保金3735万元。利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对全市低保对象家庭财产状况进行精准核实,经核实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590人。将602户、959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243万元。
3、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和便利性,我市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下一步根据“一站式”系统建设情况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录入系统,实施即时结算服务。自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以来,有286人次享受直接医疗救助服务,发放医疗救助金28万元。2016年,为9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还个人先行垫付的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1.8万,为8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金11.5万元。
4、加大“救急难”救助力度。认真贯彻《寿光市临时困难救助实施细则》,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救助困难家庭70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4万元。在市慈善总会设立扶贫账号,对社会各界定向扶贫捐赠款实行专账管理,目前已接收扶贫专项捐赠款3万元。市慈善总会出资38万元按每人130元标准为32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开展“朝阳助学”“真情助孤”等救助工作,为低保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22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39.7万元,为56名孤儿学生发放救助金23.58万元。
5、全面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减轻群众灾害损失和政府救助压力。我市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29日在古城街道、羊口镇先期组织开展民生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1日在我市全面开展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实现全市居民全覆盖。市财政出资297.5万元为寿光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寿光出差、旅游及其他流动人口)的人身安全及常住居民(具有寿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家庭财产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参加民生综合保险。截止2016年10月,共为90户家庭户赔付保险金69万元。
6、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新增洛城街道屯田社区农村幸福院等10处农村幸福院,并依托农村幸福院,开展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助餐服务试点。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016年前三季度,为308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86万元,为480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23万元,为176名孤儿和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资金99万元。为963名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03万元。
7、进一步改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按照我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五五”三年行动方案》部署,重点对城乡9个社区进行了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提前完成年度农村社区提升改造任务。积极推进社区服务覆盖搬迁移民,做好脱贫人口的后续服务。
二、2017年工作打算
1、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省定扶贫线标准“两线合一”。
2、加强贫困村的村级组织建设。组织好贫困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举致富能手进入班子,带动村民脱贫。
3、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减少因病返贫现象。
4、继续实施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解决遭遇意外家庭临时性生活困难。
特此报告。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