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保密意识,执行十项保密守则,在公务活动、涉外活动以及私人活动中确保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保密员应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完成保密工作任务。
2、主要领导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并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批示、决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文件,对本人签发的秘密文件定密进行审批,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拔使用干部时,考察其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
3、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定期主持保密委员会会议,提出贯彻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具体意见的措施,健全保密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完善保密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要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对涉密活动、会议和项目,组织制定保密方案,总结保密工作,组织查处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先进单位和个人。
4、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涉及保密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应同要求、同安排、同总结,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管到哪里。
5、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为保密工作做出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不力造成后果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