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保密制度》,保证公司技术秘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责任。
第三条 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维护公司秘密安全,消除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
第四条 所有员工做到保守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及用料,用量等信息不泄露。
第五条 生产部所属员工须严格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六条 对载有公司秘密的文件、图纸、记录等资料,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七条 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及工艺情况和相关数据,对来访、参观客人要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谢绝参观。
第八条 对维护公司秘密做出贡献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奖励,对泄密、窃密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条 不准带生产相关的物料,资料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第十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