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莱芜中考政策

政策法规 时间:2018-07-18 手机网站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分配至片内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7年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指标生分配计划另行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2号)执行。华侨学生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华侨学生在山东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侨发〔2014〕37号)执行。市外投资者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入学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思想品德评定合格。

  四、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莱芜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iwu.gov.cn)“莱芜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及报考信息由各初中学校初审,各区教育局及各功能区教育办公室复审(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审)。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打印下发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核对签字后以区(市直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考试考查

  (一)组织考试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初二第二学期组织地理学科学业考试,在初三第二学期组织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四第二学期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学业考试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及物理、化学两学科实验操作考查。体育与健康学年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毕业评定在初四第二学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