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流程如何

公积金 时间:2019-12-29 手机网站

  一、四川绵阳住房提取条件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