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怎么提取

公积金 时间:2019-12-29 手机网站

  一、赤峰住房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使用帐户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体的;

  3、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并且部分开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经及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赤峰公积金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