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仁市住房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职工及其子女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三)退休;
(四)出境定居;
(五)职工在工作所在地(县区域范围内)无住房,并在该地租房居住的;
(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遇到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八)辞职或被单位辞退;
(九)调出铜仁市行政区域自愿提取;
(十)单位被撤销、解散或破产后未再就业;
(十一)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提取的材料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