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2018年5月25日,荆门住房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就有关政策内容进一步阐释,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暂停缴存职工家庭代际(父母、子女)购房贷款和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行政辖区内购房,借款人需本地户籍且提供一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担保。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人才办认定的各类人才公积金使用政策按市委、市人才办相关文件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完税证明在2018年6月15日前的,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