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缴存范围

公积金 时间:2019-12-29 手机网站

  一、绍兴市住房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

  (一)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四)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五)退休的;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九)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