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德市住房提取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账户中的资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常德市行政区域的;
(六)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且时间为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
(七)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八)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九)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属于商业银行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自贷款还清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十)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
(十一)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本人因大病住院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子女就学无力支付学费两种情形。
二、常德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