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市买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如下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哈尔滨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公积金缴存者;
3、按照相关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异地调入哈尔滨市的,在哈尔滨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拥有哈尔滨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持缴存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哈尔滨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建立账户1年(含)以上且没有停缴、缓缴等情况;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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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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