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州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 时间:2021-09-07 手机网站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