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清明”、“自治区第五届青少年科技节”、“五一”小长假等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路政海事部门要做好国省道日常巡查和超限超载查处治理工作,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做好开航前各类设施、设备技术状况的自检自查,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
(二)认真吸取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和我市“3.25”火灾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要督促企业按照“五个全覆盖”的要求,通过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的自检自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根据职责分工严肃查处客运站周边非法、违法、违规营运行为,规范周边经营秩序,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切入点,根据活动主题和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督促辖区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成效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运输市场管理工作
(一)顺利完成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件的换发工作。各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充分发挥辖区出租车代理服务组织的作用,确保辖区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
(二)启动城市客运行业年度审验工作。各区交通运输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在吸取去年年度审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辖区城市客运行业年度审验实施方案,确保三季度初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三)根据文明城市复检测评体系指标和《完善城市管理“大联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努力提升城市客运行业经营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客货运场站的管理,认真查处不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力度。根据行业特点组织、督促辖区经营者(业户)通过网站、微信、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安全生产法》、《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相关的法规、政策。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和介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