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社区大党委,村(居)委员会,镇辖各部门:
2016年,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达州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深入实施“积极预防”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党委落实预防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为切入,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行权平台、监察平台使用管理和监督,抓紧抓实重点领域系统化防治腐败项目,巩固深化统筹联动工作成果,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推动预防腐败主体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预防腐败工作“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达州市委《实施细则》和万源市委《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达州市委《关于印发〈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和万源市委《关于印发〈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防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完善预防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坚持通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精心谋划全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党委及每名班子成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并作为述责述廉报告、任职谈话提醒、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以及实施“一案双查”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预防腐败工作监督责任,把监督推动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抓紧抓实预防腐败工作,作为全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职责和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工作目标考核。
(二)扎实推进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2016 年工作任务台账,积极推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掌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情况,适时开展体系建设评估工作。严格执行《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持之以恒加强督促检查、考核通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问题,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推进迟缓的乡镇和部门,严肃问责追究,确保体系建设工作落在实处。
二、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着力方向,深化科技防腐制度反腐
(三)积极推动行权平台、监察平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市级行权部门深入推进权力目录清理、行权流程优化、自由裁量权规范、监察点位设置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完善平台升级改造,优化系统运行,强化功能提升,不断拓展平台监管领域,着力打造综合科技防腐平台。深入落实《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川办发〔2015〕12 号),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行权部门、行权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工作机制,督导推动行权部门即时监督、行权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三重监督”体系有效运行。对全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采取约谈函询、监察建议等执纪问责方式,推动行政权力上网同步运行,推动行权部门、行权平台管理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制发《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平台使用监管问责暂行办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网上行权要求不落实、日常监督责任不落实的部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行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处理,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个规定”“五个意见”,深化对公安、教科、卫计、交通、扶贫移民、国土资源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问题治理,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和监管意见,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制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督导各级各部门逐人逐岗位查找廉政风险,动态调整防控等级,动态强化防控措施。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大力推行“制度+科技”防控模式,试点推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公开、 “三公”经费明细公开、“阳光村务”等有效做法,助推阳光行权、规范行权。
三、以项目治理为主要抓手,系统化推进防腐治腐工作
(五)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印发<< span="">关于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川纪发〔2014〕9 号),把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城市管理局纳入 2016 年立项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腐败成果转化,落实重大案件“五个一”制度,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2016 年将选择 2 个纪律审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推动开展治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治理效果评估,完善评估操作细则,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式,检验治理成效,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推进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坚持依托主责部门推进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和总结推广。积极组织开展达州市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立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有效根治诱发腐败的共性因素和共性问题,力争取得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立和实施一批市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源头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标本同治制度建设,制发《万源市“阳光村务”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万源市“阳光村务”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全市“阳光村务”建设工作,同时,重点解决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市扶贫移民局、市财政局牵头)、财政资金分配(市财政局牵头)、涉农惠民项目资金监管(市财政局牵头,市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民政局等协助)、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市人力资源管理局牵头)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建设作为 2016 年深入实施本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
四、以深化统筹联动为目标,加强与驻万单位纪检机构的协作配合
(七)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深入推进《达州市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分支机构和省驻达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达市委办发〔2015〕68 号)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联动、自身建设联动、监督执纪联动、党风廉政(洁)建设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信访反映双向移送、纪律审查协作配合、执纪审理规范运行等工作,推动驻万单位纪检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实效。
(八)密切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队伍一家人”的理念,畅通与驻万单位纪检工作联系渠道,深入开展走访调研驻万单位机构活动,认真听取工作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分层分类组织培训驻万单位纪检干部,积极采取跟班学习、抽调参与监督执纪等形式,助推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加强工作宣传,选树先进典型,大力通报表扬,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
五、强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为指引,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理清职责定位,强化整体布局,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全面发力。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对预防腐败工作重要部署、重点任务,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协调指导,亲自督办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推动乡镇党委、部门党委抓紧抓实预防腐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力量共用,加强预防腐败与信访、纪律审查、案件管理、宣传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整体性、协作性。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惩防衔接机制,完善预防腐败建议书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治本功能,推动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防腐治腐工作。
(十一)严格督查考核。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强化约谈、问责和“一案双查”等措施,督促预防腐败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评估。
(十二)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惩防体系建设、预防腐败工作、行权平台执纪监察工作等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防腐治腐重大课题调研,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认真总结预防腐败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加强特色亮点工作的信息报送和采编,大力宣传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明显成效,积极营造防腐治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