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局机关党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紧紧围绕2016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着力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水平,为扶贫攻坚、绿色崛起、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证,确保单位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切实加强政治建设
1.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法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教育和党建理论教育,凝聚共识,传导积极向上正能量。
2.强化政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有机融合,积极探索新常态下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自觉践行县委提出的“六要六不”“六重六轻”“四多四少”,切实增强建设的主人翁责任感,凝心聚力,在新常态下满怀信心地谱写好加快发展的新篇章。
3.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分层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实体培训,通过中心组专题、支部组织生活、宣讲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形式,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确保在职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4.加强文明素养提升工作。加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修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全国卫生县城,深化机关办公环境及机关单位包楼院工作。
二、深入联系服务群众,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5.提升服务群众实效。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型党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设计载体,广泛开展服务改革、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活动。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情,献计献策,搞好结对帮扶。
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严格程序和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切实加强组织关系管理,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处置,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定期维护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
7.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各支部要按照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党务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内活动开展等日常工作,加大党建信息报送力度,每月至少上报1条党建工作信息。机关党总支要分期分批对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专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8.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认真按照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建好党组织班子,选好干部,着力选优配强“一把手”,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执政骨干队伍,确保中心任务全面落实。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各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纳入党性教育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生活庄严性、严肃性和政治性。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建立党费测算和收缴台账,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领导干部每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2次党课,其中廉政党课1次。
三、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夯实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10.认真落实中央《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办法》及县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和设备,党建工作经费按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2%预算,支持党组织充分发挥在党的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中的保障作用,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
1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职责。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建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三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着力推动党建重点难点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切实加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制度,党组书记向县委述职,机关党组、党总支书记向直工委述职,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进一步健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责任机制,建立问责制,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不力的要提醒约谈,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常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一批“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和“示范党组织”,创建党建服务品牌,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研究,探索和拓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13.抓好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巩固提升2015年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成果,启动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
14.深入推进驻村帮扶工作。深化“双联”工作,推动“一三五”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认真落实“五四三二一”帮扶举措,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每月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要认真履职尽责,当好“八大员”、干好“九件事”,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第一书记每月在村开展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15.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双报到”、“走基层”等活动,认真制定志愿服务工作,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入一线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治安综治维稳、文明新风倡导、政策理论宣讲、文体活动组织、环境清扫整治、困难群众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老弱病残、特困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学生(儿童)、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解决具体困难。各党员志愿服务队每季度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在职党员每季度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3天。
四、不断深化廉洁自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6.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查摆、整改,强化立规执纪和刚性约束,增强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专题教育的好成果、好成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持续聚焦“四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局党组、总支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所辖党组织各项规章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1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机关文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学习培训、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机关文化长廊、网络及展评等平台载体,通过观看廉政电影、阅读廉政书籍等方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浓厚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18.严明党的纪律。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抓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及纪检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正风肃纪,开展经常性的执纪检查,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