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怀宁县经科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 时间:2018-08-23 手机网站

2016年县经科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铸安”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安排,为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生产安全检查指导,制订2016年全县非煤矿山、民爆器材、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电力设施保护等行业以及委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积极承担起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

1、坚持“打非治违”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对于非法矿山和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打击和整顿,因条件不具备而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予以关闭。

2、广泛宣传贯彻《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结合“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执法工作,争取市经信委到我县进行一次示范执法。

3、加强非煤矿山的生产能力管理,防止“三超”。继续对生产计划进行核定,按照生产计划均衡安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生产经营。

4、大力推进非煤矿山结构调整工作。鼓励优势矿山企业做大做强,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争取年内完成黑石山大理岩矿、镜山石子厂和营岭大理石矿的整合工作。促进并启动应整合矿山的矿山整合工作。

5、加强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安徽盛峰石材工艺有限公司怀宁县毛山采石场采矿建设工程项目基建期已过,责令其停止建设和生产活动并督促其组织竣工验收。督促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月形山灰岩矿采矿建设工程项目在基建期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防止超期基建、以建代采和边建边采等非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6、提高服务质量,寓管理于服务中。根据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班学习《条例》和现场管理知识,提高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信息的收集、交流和报送,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推广应用新技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更多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创建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7、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开展演练。日常检查不打折扣;结合“六打六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开展专项检查;配合省、市、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节假日、汛期、高温季节和恶劣天气及时预警并开展突击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零容忍、警钟常呜,常抓不懈。

三、加强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监护管理

我县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到2015年底县内监护道口已经关闭2处,还有4处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争取在今年内全部关闭。站好最后一班岗,是2016年的主要任务。

1、强化日常管理,确保监护有效。按照相关规定除重大节假日外每季度不少于2次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交接班记录、人员在岗状况、半遮断栏杆的关闭、列车接近报警装置、故障报警器以及提醒仪等设备运行状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间,分清安全责任,提升监护能力,杜绝事故。

2、解决突出问题。密切与铁路部门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属地乡镇联系,及时了解监护人员的状况,努力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监护人员的劳动报酬,解决大龄员工的辞退补偿问题。健全监护管理组织机构和监管体系,形成各部门多方联动机制。

3、加强部门的配合、联动。积极主动与道口所在乡镇、铁路区间联系形成三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监护管理组织机构和监管体系。

4、加强铁路道口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特别是道口沿线周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学校、机关、企业及过往人员,宣传铁路道口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取得全社会的理解的支持,从而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有序安全通过。

5、积极推进“平改立”工程建设。主动配合“平改立”牵头部门,按照“平改立”规划方案和计划安排,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平改立”进程,从根本上消除铁路道口的不安全因素,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四、加强民爆器材仓储管理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加强突击检查、日常检查、专项行动检查,落实重要时期的安全措施、注重加强高温、雨季、雷电等灾害的防范工作。结合民爆企业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换证以及年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检查企业库房存放物品、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巡检记录、电子围栏等安防措施为重点,建立隐患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检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实行隐患闭环管理,隐患整改及时归零。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力度,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加强整合、推进向科化工整体搬迁。民爆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前些年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稳定的利润来源为企业提供了发展动力和安全保障,安全管理不断跃上新台阶。但到了十三五,随着基建规模的下降,产能过剩等矛盾凸显,因此必须加强整合。同时积极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争取向科化工整体搬迁项目早日落户我县。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帮助企业做好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等项目建设工作,并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按照要求向更高目标(无人化、少人化)迈进,促进企业更好更安全发展。

3、督促向科公司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信厅安全[2016]10号)文件规定。生产专用设备的适用范围必须与自身的生产工艺相匹配。在开展项目设计、安全评价、验收、安全许可、现场考核等活动时,各有关单位应对所选用的专用生产设备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条件和标准进行查验确保满足安全需要。

4、不断健全应急机制。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当前形势,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企业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加强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障安全运行,努力构建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力公司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1、实现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打基础、建机制、强宣传、提认识,抓重点、重延伸,搞调研、强措施,查隐患、保安全”为重点,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宗旨,加强基础管理,强化法治思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电力设施外破、违章造成触电事故。

2、构建电力设施保护三级网络。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群众护线员及供电公司设备运维人员构成的三级网络。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网络队伍人员素质,明确各级职责,同时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纳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

3、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治理整顿。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电力保护知识,提升电力设施保护法制意识,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废品收购站进行治理整顿,使偷盗电力设施犯罪率大幅下降。继续开展树障清理,重大树障消除率达到10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闭环管理,降低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4、推进电力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电力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明确施工方在确保电力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施工作业。

六、加大委属企业和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

1、加大委属企业隐患整冶力度。针对委属企业长期停产,厂房、住房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们将利用企业改制、棚户区改造、防震减灾等相关政策,对危房进行折除,以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国资公司收储的房产,通过维修、加固、以消散安全隐患。

2、加大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安全督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施工设备和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