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
武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公告》,公告称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一)、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二、武汉大学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线下办理窗口地点及流程一览
有去线下政务中心线下窗口办理的请自行拨打以下窗口联系电话咨询清楚办理大学生落户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免因所带材料不足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1、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发展大到790号
联系电话:82905778
2、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华路251号
联系电话:85767006转8019
3、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胜西街一号
联系电话:83770429
4、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1楼14号窗口
联系电话:84670589转8010
5、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联系电话:88922413
6、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青1100号(青翠园2号)
联系电话:86848225
7、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洪山区文秀街9号
联系电话:65397011
8、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二雅路292号
联系电话:83255896
9、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纱帽街汉南达到401号
联系电话:84756705
10、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蔡甸区蔡甸大街21号
联系电话:69813575
11、江夏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宁安路4号
联系电话:85398704
12、黄陂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黄陂大道318号
联系电话:61002717
13、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特1号
联系电话:89354119
14、水上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96号1楼
联系电话:85394787
1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地址: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系电话:84809867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下面是最新地址)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联系电话:67880300 67880666
17、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 武昌区欢乐大道301号9栋四单元404
联系电话:85397529
18、江岸户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岸区胜利街306号
联系电话:85391013 传真:8270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