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环保新政策

政策法规 时间:2018-07-18 手机网站

  环保管理新政策

  排污权要买也可以卖

  最近,东莞市完成了首批排污权交易,也成为全省第一个启动排污权交易的地级市。首批4家购买排污权的企业分别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东莞中电九丰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交易采用协商转让的形式,出让方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受让方有4家企业,总交易金额为1450万元。

  大家都知道,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的突出,这几年,全球范围就各国能够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协商限制,作为排放大国,我们国家也承担着巨大的减排任务,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因此而生。

  目前来看,东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为四项污染物,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试点范围为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5吨以上、氨氮年排放量0.5吨以上、二氧化硫年排放量5吨以上、氮氧化物年排放量5吨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和东莞市重点监控企业,允许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其他单位自愿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通过一级、二级市场取得的排污权收益为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入和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由市环保局负责具体征收,主要用于政府排污指标收购、环境污染治理、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

  现有排污单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得的排污权收益,在扣除有关税费、交易费用后,为排污单位所有。

  当然,排污权既需要买也可以卖。按照东莞市政府的计划,到2017年底前,纳入试点范围的东莞企业,如果因关闭、转产、工程治理等减排措施,获得的富余排污权需要出让的,将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量同样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全市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交易将都在符合广东省资格要求的交易平台进行。

  如果你被纳入重大项目,那么将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到更佳的政策保障。据东莞市环保局透露,为保障重大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加强对排污交易市场的市场调控,东莞市政府会储备一定数量的排污权。

  初始排污权分配时,政府将预留一定比例的排污指标,对于排污单位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因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关闭、转产等而腾出来的排污权,可由政府回购或者收回,无偿获得则将直接收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购买排污权后五年仍没有开工建设的,排污权同样将由政府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在节能减排和有偿分配初始排污权背景下,排污权也是企业的优质资产,没有排污权指标,企业就不能生产。为了让排污指标真正体现出环境容量资源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让排污权有变现能力和一定的增值能力,让排污指标能活下来、动起来,东莞市接下来将鼓励和支持企业(借款人)将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中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进行贷款。东莞还将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手段,鼓励引进金融机构提供排污权相关融资、清算等绿色金融服务。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将实行终身责任制

  国家环保部最新的消息显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这一消息无疑在产污圈里扔下了一枚重磅炸弹。要知道,经过多年粗放式发展,眼下我们身边的不少土地都不同程度受到污染。一旦该办法在2017年7月份开始施行,或许每个老板都得先掂量下,脚下的这方工厂土地是否已经成为毒地,自己是否要为此付出高昂的治理成本。

  我们先来看看《办法》对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的定义。按照《办法》,疑似污染地块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

  污染地块,则是指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

  上述这些行业的老板们,此时应该拿出小抄出来记笔记了。要知道,《办法》第二章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并对上述活动的结果负责。

  《办法》还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其中: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终止的,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使用该地块期间所造成的土壤污染承担相关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第三章“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中,还要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

  《办法》还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估计这会儿,除了产污的工厂老板们,那些早年就在东莞各地囤着大量厂房土地的老板们也开始挠头想着处理这些随时可能烫手的山芋了吧。

  政府绿色采购或将迎来突破性进展

  2015年,东莞市获得国家环保部,成为全国首个取得环保部批复同意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城市,2016年东莞市政府将此试点工作列入我市年度重点工作,目前已举办绿色供应链合作交流会、绿色供应链能效管理项目培训班,多次召开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研讨会,初步拟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导则--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试行)》,并率先在家具和制鞋两个行业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东莞指数评价工作。

  从目前来看,东莞在走绿色供应链这条路上是铁了心啦。按照东莞市环保局的说法,2017年,东莞市将继续加大以测促建的工作力度,筛选企业开展东莞指数的测试,并继续对测试优秀企业实施财政奖励。2017年,东莞拟于电子、机械制造及零售服务业各选取15家试点企业批量开展东莞指数测试工作,推动电子、机械制造及零售服务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市政府认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为此,2017年,东莞充分结合绿色采购商试点的推行实施情况,研究制定东莞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制度,遴选绿色采购商,通过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推动绿色采购发展,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大家都知道,一座城市的政府采购一年动辄上百亿元,按照这趋势,未来,更多的政府订单将属于那些践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老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