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影行业政策

政策法规 时间:2018-07-18 手机网站

  影视管理政策关注

  传媒机构管理司:

  建立影视制作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

  2017年传媒机构管理司将全面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网络传输机构、广播影视中介机构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研究修订广电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研究建立影视制作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

  政策法制司:

  影视工作要有法必依

  2016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总局完成《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部规章制修订工作,有力促进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各项工作法治化。以制度建设推动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

  规划发展司:

  中央文化产业资金要遴选影视重大项目

  2017年是深化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规划发展司要抓好深化改革,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规划。做好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征集遴选工作。

  宣传司:

  加强节目模式的版权管理

  2017年,宣传司把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作为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好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继续组织推动“百部中国梦电视纪录片、动画片扶持计划”“百人百部中国梦短纪录片扶持计划”“中国梦正能量动画短片创作计划”“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等重大工程项目。引导推动各广播电视机构特别是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以自主创新为引擎,做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工作,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调控,实现“好节目进入好时段”。严格执行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播出相关管理规定。

  科技司:

  各类广电终端都要标准化、智能化

  2017年广播影视科技工作重点目标是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广播影视在内容生产、传输接入、终端服务、安全监管等各方面的融合创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网络从数字化向智能化的战略转型。

  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平台建设白皮书》,推进广播电视制播系统的IP化、云化,建立面向全媒体、不同传输网络、不同接收终端的综合制播体系。

  面向用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终端”享受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服务的需求,积极推动有线网络、直播卫星、网络广播电视台以及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等运营机构建设融合媒体服务云平台,促进广播电视行业服务升级转型。大力推广普及我国自主创新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可下载条件接收系统DCAS、中国数字版权保护ChinaDRM等技术标准,推动实现机顶盒、一体机、媒体网关等各类广电终端的标准化、智能化。

  重点在广电媒体云、超高清电视、虚拟现实制作与交互、融合传输覆盖网、TVOS、智能媒体网关、“广电+”、融合媒体数字版权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研究与试验,突破关键技术,建立新一代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技术与标准体系。统筹无线、有线、卫星3种技术覆盖方式,推动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不断完善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体系。

  国际合作司:

  “一带一路”要深耕

  2017年,国际合作司将高度推进广播影视国际传播和对外工作。优化完善《“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2014-2020年规划》,深耕“一带一路”重点国家的合作基础。继续发挥“中国联合展台”在国际影视节展上的动员带领作用,与相关部门合作,精心培育“电视中国剧场”“中国电影·普天同映”和海外“十大品牌中国电影节”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