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环境卫生,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职责,使保洁员能够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一、保洁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工作责任心,不得擅自有离岗、脱岗现象。保洁员应负责承包路段内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做到全天候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有卫生死角的存在;
二、保洁员必须按时进行清扫保洁。普扫时间为上午4:30–7:00,中午12:00–14:00;保洁时间为上午7:00–12:00,下午14:30–20: 00,确保承包路段整洁。
三、保洁员不得故意缺班,对不上班的,扣发工资50元。如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应经监督员及分管干部同意,批准后自己另找人替班。
四、要爱护公共设施,管好保洁工具设备,不得将保洁设备借给他人使用,否则若有损坏,责任自负。
五、经常检查督促村民提高卫生意识,不得将垃圾、大小便随处乱倒,保证阴沟畅通,不得有阻塞现象。
六、清扫保洁人员应按指定地点运送、卸放垃圾,不准随便乱倒、不准翻捡垃圾,不能将垃圾就地烧毁,影响村民健康。每天的生活垃圾要及时转运,不得过夜,对乱张贴应及时清理。
七、提高工作责任心,服从分配和调动,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清运垃圾,不得向村民收取额外补偿,妨碍村民的利益。
八、村监督员和分管干部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每周二次以上),每月评比一次,根据出勤、承包路段整洁、工具维护、工作态度等进行评比,并给予奖惩,对存在问题若不及时整改,发现一次,给予扣发10-50元工资,对于表现不好者一律辞退。要积极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