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种范围
茂名市执行全省统一的63种门诊慢特病目录,覆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等常见慢性病及重大疾病 。其中:
职工医保:覆盖62种(不含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居民医保:覆盖全部63种。
二、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1.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职工医保:按医院等级执行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职工85%,二级医院在职80%、退休85%,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90% 。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报销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90% 。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职工医保在职90%、退休82%,居民医保85% 。
2. 市外异地就医
备案后按参保地政策报销,报销比例较市内降低5%-10%(具体参照异地住院标准) 。
3. 年度支付限额
普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为3600元/年 。
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不设年度限额 。
多病种叠加:同时患多个病种者,职工医保年度限额增加2400元/年,居民医保增加1200元/年 。
三、办理流程
1. 认定申请
参保人持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至定点医院(如茂名市人民医院)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由专科医生审核 。
线上办理: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医保”小程序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次月生效。
2. 定点就医
选定1-3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
四、异地就医结算
1. 跨省直接结算
已实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需先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后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
五、政策文件与信源
1. 官方政策来源 《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暂行办法》(茂医保规〔2021〕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9月30日 。
政策解读及办理指南: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 权威媒体信源
茂名本地宝:《茂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流程》(2020年12月15日发布)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2023年12月28日发布) 。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不设起付线:门诊慢特病报销无需自付起付费用,直接按比例结算 。
电子处方流转:2025年起全面取消纸质处方,参保人可通过医院线上平台开具电子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并直接报销 。
政策动态:具体病种目录及支付限额以茂名市医保局最新发布文件为准,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拨打0668-2922763(茂名市人民医院门特服务热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