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报销标准(2025年)

医疗保险 时间:2025-08-06

一、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 门诊统筹待遇

起付标准: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

报销比例: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

补充政策: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再增加20%报销比例。

2. 门诊慢性病与特殊病

慢性病分类:共41种,分为三类,报销比例65%-95%,年度限额5000-15000元。例如,高血压合并并发症属于一类慢性病,年度限额5000元。

特殊病待遇: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10种疾病,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5%;辅助用药按慢性病标准报销。

3. 住院报销标准

起付线: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4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降低30%。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5%;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封顶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含门诊特殊病)。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1. 普通门诊统筹

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0-200元,年度报销限额600-2000元(如丹阳市基层门诊报销50%,年度限额1000元) 。

特殊群体:学生在校内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60%-80%,年度限额3000元 。

2. 住院待遇

起付线: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3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降低30% 。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学生和未成年人提高10个百分点 。

封顶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含门诊特殊病) 。

3. 门诊慢特病与大病保险

慢特病待遇:44种慢性病分为两类,一类年度限额2500元,二类5000元;严重精神障碍无起付线。

大病保险:普通居民起付线1.6万元,分段报销60%-80%,封顶线50万元;连续参保满4年且零报销者可提高至60万元。

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住院费用全额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

三、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1. 备案与报销比例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后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可双向享受待遇 。

临时外出就医:转诊人员报销比例降幅10%,非转诊人员降幅20%(如职工医保三级医院非转诊报销比例降至65%) 。

免备案政策:无锡、连云港等市试点市域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不降低待遇。

2. 结算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 。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可通过异地联网药店刷卡支付 。

四、特殊保障政策

1. 孕产妇分娩补助

2025年7月1日起,住院分娩目录内费用全额由医保和财政承担,个人仅支付目录外费用(如无痛针、VIP病房)。

例:某居民医保孕产妇总费用6580元,目录内6238元全额报销,个人仅付341元目录外费用。

2. 国家谈判药品保障

210种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40种单独支付,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如注射用罗普司亭每次报销885元)。

3. 儿童专项保障

儿童Ⅰ型糖尿病、孤独症等10种疾病门诊特殊病报销75%,辅助用药按慢性病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