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种范围
湖北省门诊慢特病分为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两类,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目录 :
1. 门诊特殊疾病(11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结核病、孤独症、生长激素缺乏症、肝豆状核变性。
2. 门诊慢性病(27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1. 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疾病:
职工医保:90%(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居民医保为80%)。
居民医保:70%(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为80%)。
门诊慢性病:
职工医保:80%。
居民医保:60%。
2. 年度限额 :
门诊特殊疾病:不单独设限额,与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如居民医保合并后为20万元)。
门诊慢性病:全省分三档,同一档内各地限额相对持平:
第1档:武汉市。
第2档:黄石、荆州、十堰、襄阳、宜昌、荆门、随州、恩施州。
第3档: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
三、办理流程
1. 申报方式 :
线上: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或湖北医保服务平台提交材料(身份证、近3年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等)。
线下:携带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定点医院医保科申请。
2. 电子处方要求 :
自2025年7月起,全省门诊慢特病购药需使用电子处方,可通过医院开具、线上问诊或定点药店复核获取。
3. 办理时限: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优化流程缩短时间。
四、异地就医报销
1. 跨省直接结算 :
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10种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 省内异地结算: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均可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标准。
五、复审管理
1. 复审期限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种每5年复审一次。
病毒性肝炎、脑血管病后遗症等病种每2年复审一次。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等病种不复审。
2. 材料要求:复审需提供近1年内的病历或检查资料,未按时复审将暂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