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种范围
1. 统一执行省规定病种
2025年1月1日起,烟台市统一执行山东省规定的49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原有超出省规定的病种不再新增认定,但2025年1月1日前已认定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享受待遇 。
二、报销政策
(一)职工医保
1. 甲类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无
报销比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85%报销 。
特殊病种: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耐多药结核等特殊病种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5万元 。
2. 乙类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300元(年度仅计算一次)。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部分按80%报销。
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调整,例如阿尔茨海默病年度限额为6000元 。
3. 补充保障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大病医疗费用保障:经基本医保和大额补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1.2万元,按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 。
(二)居民医保
1. 甲类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300元 。
报销比例:
一档缴费:40%
二档缴费:60%(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种不设年度限额) 。
2. 乙类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300元 。
报销比例:
一档缴费:35%
二档缴费:50%(部分病种如血友病二档提高至65%) 。
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调整,例如阿尔茨海默病一档2000元、二档3500元 。
3. 大病保险
普通参保人员:起付线1.8万元,分段报销比例60%-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特困参保人员:起付线9000元,分段报销比例65%-80%,不设年度限额。
三、办理流程
1. 申办途径
定点医院办理:在确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交材料,即时办结 。
网上办理: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材料 。
邮寄办理:将材料寄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窗口办理:携带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他人代办 。
2.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近一年病历材料(住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 。
异地确诊需提供《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定点医院盖章) 。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异地就医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直接联网结算 。
跨省:10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可跨省联网结算,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办理备案 。
2. 结算方式
2025年5月起,门诊慢特病检查费用报销款直接发放至社保卡。
3. 退出机制
除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外,其他病种连续3年医疗费用未达起付线,自动终止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