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清朝统治时期,很难出现地方政权反叛朝廷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在具体的行政管理方面,还会设置布政使、按察使、学政三个部门来处理具体的事务,虽然向督抚汇报,但也有向中央政府汇报的权力,特别是学政,更是由朝廷任命的,相当于钦差大臣的身份。
然后是布政使、按察使和学政,这是掌管地方的“三驾马车”。
所谓藩台,就是布政使,从二品大员,掌管一省的政务和财务。
布政使,仅次于巡抚的地方官员,在清代以前,督抚还未转为正式的官职时,布政使就是当地的最高的官员。
虽然在级别上与巡抚同为从二品,可两者却是明显的上下级关系,因为巡抚都会加兵部侍郎衔,从而成为正二品,而未加衔的从二品巡抚,其二者在品级上其实是相差无几的。
当然,在职位上,清朝的督抚变成了一个固定的职位后,而布政使则变成了督抚的属官,掌管着一省的税收、人事等方面的事宜,可谓是权力很大!
臬台,正三品官员,掌管全省的司法体系。
臬台又称按察使,和布政司一样,都是督抚的属官,虽是正三品的官员,但他们的职责却非常的重大,负责全省的治安,司法,甚至是刑狱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