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中学考勤制度

管理制度 时间:2020-04-18 手机网站


为了使我校教学管理进一步纳入科学规范管理的轨道,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以宽容的理念,构建和谐校园,塑造开明大度、团结创新、埋头苦干的二中人新形象;进一步强化教职工的上下班制度,严明教学纪律,把我校建成全省一流的示范性重点中学,特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者,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突发事件必须自己或委托他人与学校电话联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2、按国家规定婚假3天,晚婚增加15天,产假90天,晚育增加30天,给男方护理假7天;采取结扎措施的夫妇,男性10天,女性30天;女方施行绝育手续,男方给护理假7天。以上产假均含假期的公休假和寒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公休假和寒暑假与产休假不予累加。

3、请假程序及报批权限。

①所有请假人都必须在请假前到所在年级或处室填写请假单和课程变动情况登记表,按请假报批权限逐级报批,批准后再将请假单交教务处。

②一天以内的病、事假由所属年级、处、室负责人批准,二至三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还必须报政教处批准;四至六天由分管领导批准,担任其它工作还必须报相关领导批准;七天及七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假期已满应按时返校,如不能及时到岗,必须依照上述批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前后时间合并计算;如不办理续假手续,其超出时间按旷工论处。

③因公出差一天以内到所属处室或年级组登记,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两天及两天以上的公差须在校办公室领取公差派遣单,由派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此单作为旅差报销凭据。

4、请假期间的课程落实

①凡婚假、产假、丧假(指本人父母、祖父母及岳父母、配偶)以及三天以上的公差,一周以上的住院病假由学校安排课程,并落实代课金。

②其它病、事假及公差均由本人安排自己的工作,学校不安排代课报酬。

③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函授、培训、进修等),由教师自己落实工作,并履行请假手续,学校不扣除出勤津贴。

二、岗位工作制度

1、全校教职工实行坐班签到制,教师必须在上班时到指定办公室签名,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学校行政人员在校办公室签名;在处室坐班的教职工和处室正、副主任在教务处签名;教师均在各年级办公室签名。签到时间由年级主任、处室主任灵活掌握。

2、上班期间,教职工要认真工作、钻研业务,不能从事其它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中途走动实行登记制度。

3、教务处建立教务日丈,对每天上课情况要进行逐班登记,登记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张榜公布。

4、全体教师上课时应注重仪表、衣着整洁、不吸烟、关闭通讯工具,坚决杜绝无教案进教室,更不能迟到、早退、旷课。

5、年级督促本组教师按课表要求进行早晚辅导,晚自习一个教师只能辅导一个班,并且要求教师自始至终在教室里,不能随意进出,辅导时只能个别释疑,不能讲课,更不能硬性规定学生只做该科练习。

6、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教师会、教研会、集体备课、年级组会、行政会、班子会、政治学习、党员会、教代会、师生大会等)实行签到制度。会议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接听电话,均用普通话发言(学生晨会、课间操要求班主任、年级主任、相关处室主任一定要参加)。各种会议的考勤分别由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每月汇总一次交教务处;逾期未交者,对相关责任人一次罚款30元。

①校务会、行政会、中层干部会、教师会、党员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②集会、晨会、师生大会、班主任会由政教处负责考勤。

③教研会、教师论坛、教学沙龙、教师培训等由教科处负责考勤。

④年级组会、年级集会、备课活动由年级负责考勤。

三、考勤奖惩办法

1、学校每月投入200元作为出勤津贴(其中40元为满勤奖)

2、在一个月的考勤中存在下列情况的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旷课一节(含假期补课)。②旷工一天。③事假5天以上。④病假10天以上。⑤上课、辅导迟到3次以上。⑥缺签3次以上。⑦旷会3次以上。⑧早晚辅导旷到2次以上。

3、有以下情况将扣除部分出勤津贴。

①旷课一节通报批评并扣币40元。

②旷工一天通报批评并扣币20元,一天中有旷课现象累加。

③上课迟到一次扣币5元(20分钟以内算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课论处,经常迟到者通报批评)。

④旷早下班一节扣币10元,晚下班一次扣币20元。

⑤旷会一次扣币10元,每月签到按40次计算,少签一次扣2元。

⑥事假一天扣币5元,病假一天扣币3元。

4、病假、事假一个月取消当月所有劳务工资。

5、考勤情况参照行政值日、教务值日、政教值日、学生会值日、班务值日、教务处考勤、学校领导查岗等依据进行记载。

四、考勤检查,落实措施

1、教师的上班签到由处室、年级检查落实,每月25日前汇总一次交教务处。

2、教师的上课、辅导由教务处建立各班的教务日丈,督促各班填写,每月汇总一次(25日前)交教务处。

3、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对当天教职工的上班、上课、辅导每天至少抽查三次,抽查结果填写在校务日丈上,由政教处每月汇总一次(25日前)交教务处。

4、教务处对每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汇总计算出勤津贴,当月30日前报校长审批,张贴公布,并送总务处发放劳务工资。

5、教务处每学期对教师的出勤情况汇总,载入教师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