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报销标准(2025年)

医疗保险 时间:2025-08-06

一、住院报销标准

1. 职工医保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95%、二级90%、三级85% 。

特殊情形:

精神病住院不设起付线,直接报销 。

恶性肿瘤放化疗第二次起不设起付线 。

年度限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0万元 。

2. 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线: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60% 。

特殊情形:

70周岁以上老人和6周岁以内儿童,第四次起住院免起付线 。

生育住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100%,三级报销90% 。

年度限额:基本医保最高支付1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30万元 。

二、门诊报销标准

1. 普通门诊统筹

职工医保:

起付线300元,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70%,年度限额2000元(退休)至1800元(在职) 。

城乡居民医保:

乡镇卫生院报销65%,年度不封顶;村卫生室限额240元(个人缴费400元的60%) 。

2. 门诊慢特病

职工医保:

一类9种:最高报销10万元(如恶性肿瘤放化疗)。

二类28种:患1种年度报销4000元,2种及以上6000元(如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

城乡居民医保:

Ⅰ类9种:按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报销 。

Ⅱ类36种:单病种限额约2000元,多病种最高5000元 。

跨省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

三、异地就医报销

1. 备案要求

跨省异地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备案 。

省内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

2. 报销比例调整

职工医保:

异地转诊/急诊:支付比例降幅10%(如三级医院原85%降为75%) 。

非急诊未转诊:降幅20%(如三级医院降为65%) 。

城乡居民医保:

跨省转诊/急诊:先自付10%,再按参保地比例报销 。

未备案:先自付20%,再按比例报销 。

四、大病保险报销

1. 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线:普通居民17121元,特困等群体8560.5元 。

报销比例:普通居民60%,特困等群体65% 。

封顶线:普通居民30万元,特困等群体不封顶 。

激励政策:连续参保满4年,每多1年提高封顶线3000元;当年未报销者次年提高3000元 。

五、双通道药品报销

1. 管理范围:394种药品分A、B两类,A类209种(高费用)、B类185种(临床急需) 。

2.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A类报销70%,B类先自付10%再报销70% 。

城乡居民医保:A类报销60%,B类先自付10%再报销60% 。

3. 结算方式: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省外需备案后零星报销 。

六、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报销

1. 中药饮片:218种纳入乙类支付,自付10% 。

2. 中药配方颗粒:499种按乙类支付,自付28%;16种自费 。

3. 医疗机构制剂:268种按乙类支付,自付10% 。

七、特殊人群待遇

1. 精神病患者:住院不设起付线,直接报销 。

2. 艾滋病患者:因艾滋病住院不设起付线 。

3. 日间手术:起付线按住院标准执行,报销比例同住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