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以失业保险杠杆“撬动”职工技能提升

失业保险 时间:2018-09-01 手机网站
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局、财政局关于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张人社通〔2017〕195号)精神,区局深入贯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力促我区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为企业减负、为职工增福。

据悉,此次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参保企业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便可申领: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由张掖市人社局颁发和组织实施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

此次申领补贴标准为:企业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及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之日均为企业在岗职工)取得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企业职工取得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企业职工取得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符合条件的区属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甘州区政务大厅1号厅区社保局待遇支付窗口,提交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保险手册、《甘肃省参保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张掖市甘州区区社保局  陈增哲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