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为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和减少单位内部的案件发生,减少或避免单位的财产损失,有效保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内部职工人身安全,发现打击违法犯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和减少单位内部的案件发生,减少或避免单位的财产损失,有效保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内部职工人身安全,发现打击违法犯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巡逻人员按公司安排准时上岗,负责公司内部区域的巡逻、巡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不安全问题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2、巡逻人员巡逻时每组不能少于2人,每半小时在巡逻区域内巡逻一次。重点要加强对办公楼、车间库房及公司财务存放地的巡逻。
3、巡逻人员巡逻时要携带警棍、手机、对讲机、巡逻灯等防范及巡逻必备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