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 时间:2019-12-11 手机网站

XX医院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医院中心顺利进行,不断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医院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依据国家《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医德建设要求,修改并制定XX医院工作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医德规范

第一条  根据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基本原则以及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制订医德规范。

第二条  医德是医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院工作人员与病人、医院工作人员与社会以及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尽职尽责。    2.文明行医,爱护病人。

3.钻研技术,精益求精。    4.慎独守密,廉洁奉公。

5.团结协作,献身事业。

第二章  医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  根据医德规范和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共同特点,提出如下共同遵守的医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1、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安心工作,热爱专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畏艰难,不辞劳苦,不避风险,为病人诊治疾病。

2、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仪表端庄,举止稳重,作风正派,一视同仁,急病人所急,帮助病人排忧解难,使病人感到安全温暖。

3、对业务技术虚心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科研,引进新技术、新项目。

4、根据医疗工作特点,要求“慎独”修养,严于律己。为病人保守秘密和隐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和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准勒索病人的财物,任何时候都要珍惜自己的人格。

5、同志之间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敬老爱青,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完成任务。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更新观念,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献身事业。

第五条  医师医德规范要求

1、对病人诊断、治疗及时准确,观察病情细心周密,抢救病人争分夺秒,勇于负责。

2、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即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思想,带作风;同级医师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服从指导。

3、坚持医疗原则,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开人情方、假诊断证明,不谎报数据,不剽窃他人成果,不弄虚作假,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及时向上级,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各专科医(技)师如妇产、小儿、传染、精神、肿瘤、营养、X光、麻醉及核医学等,应根据病人和工作的不同特点,制定具体的医德规范要求。

第六条  护理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热爱护理专业,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发扬细心准确、亲切体贴的优良护风,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责任制护理。

2、勤学苦练,刻苦钻研,运用新的医学模式,更新护理知识,发展护理科学,开展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3、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按时准确交接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防止差错事故。

4.勤于管理,保持病房良好的秩序和整洁肃静的休养环境。

第七条  医技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应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所需,急病人所急,为病人服务。

2、以准确、及时、安全为原则,严守操作规程,为临床提供科学数据和科学的检查诊断治疗方法。

3、实事求是,不谎报数据,不出据假报告,出现差错及时纠正,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行政管理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第一线、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

2、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映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调整关系合理,工作讲求实效。

3、领导应以身作则,为下级作表率;机关为基层作表率,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  后勤人员医德规范要求

1、热爱后勤工作,树立为病人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工作尽职尽责。

2、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常规,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文明生产,文明操作,工作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坚持下送、下修、下收,及时解决医疗第一线的需求。

3、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务、物资管理、食品卫生等法律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增加法制观念,遵守劳动纪律。

4、爱护公物,廉洁奉公,不侵占贪污公物,不拿公物送人情。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清洁优美的环境和优良秩序。

第三章  医德规范实施办法

第十条  医德规范实施办法是为了使医德教育、医德修养、医德评价和医德规范及其要求得以具体实施。医院工作人员只有树立了社会主义医德,才能真正实现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

第十一条  医德教育

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道德观和医学伦理学原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的职业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医德教育,其目的是使医院工作人员,从理论上系统地了解社会主义医德的范畴、特征、基本原则,以及社会主义医德规范,培养社会主义医德情感,锻炼医德意志,树立医德信念,养成医德行为和医德习惯,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更加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立志献身于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科学事业。

第十二条  医德教育的要求和方法

1、医院把医德教育列入医院管理目标内,建立医德教育组织系统,综合办公室、培训部、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急诊部、后勤保障处等共同构成医院医德教育组织机构,在各自范围内实施医德教育活动。工作中要有医德教育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分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使医德教育有组织保证。

2、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循序渐进为原则,长期反复地进行。要培训师资和骨干,选好教材。对现有职工全员培训,进行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系统教育;对医院新成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形成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职工的年龄、职务及文化水平等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与医院改革、政治理论、理想纪律教育,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及医疗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抓典型带一般,注重实效。

3、个人医德教育及考核结果,及时记录医德考核档案。

第十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的医德评价方法

医德评价是以医德行为对象,以医德规范及要求为评价标准,对医院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评价。医德评价可分为医德高尚、医德良好、医德一般、医德缺欠及医德低劣五个等级。

1、自我评价:职工个人根据医德规范要求标准,结合自己的医疗实践,进行自我评价。

2、群众评价:在自我评价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社会评价:医院、科室通过建立患者评价卡、意见薄、召开医患座谈会、明查暗访、社会调查、收集电台、报社群众批评、表扬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病人和社会舆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医德、医风的评价。

4、组织评价:由医院各级考核组织,对自我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以及日常医德行为纪实,对个人进行全面的评价。(上至院长、书记,下至护理员、工人)逐级填写考评结果,记录存档,作为考德、考绩、奖励及晋升应聘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  奖罚规定

1、对医德教育的先进部门应在年终评选先进集体时给予优先评选和奖励;对医德教育的落后部门不能评为文明先进集体,应予以批评、警告、限期改正。

2、对医德医风高尚的个人应予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医德模范工作者、升级、升职,并可以发给奖金和奖品。

3、对医德缺欠的个人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情节严重的不能晋升应聘;对于医德缺欠的行为,应予以批评教育,帮助改正。

4、对于医德低劣违反医德规范要求,涉及行政制度、法规、损害病人健康利益,造成医院重大损失,损害医院荣誉的个人,应分情况,由医院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及开除。

第十五条 对违反医德规范要求,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精神文明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医院院务会和党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