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标准化检查监理部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项目监理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促进分公司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推动各分公司的管理的提高,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落实《项目监理部规范化、标准化检查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分公司成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活动小组并报生产技术部备案,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活动活动。
第三条、检查内容包含监理部工程质量情况、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资金回收情况、廉政情况等。
第四条、分公司对每个项目监理部按计划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检查定期在每年四月份及九月份在公司年度五月及十月大检查前完成,由分公司提前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完成时间提前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备案,按监理业务考核表(附表)打分。
第五条、每次检查结果作为分公司对总监或负责人的依据。
第六条、检查的评分标准按各类单项或专项检查表进行打分;所有项目监理部考核检查表资料,由分公司汇总存档并报生产技术部留档,作为公司考核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的评分依据之一。
第七条、检查必须按照规范及制度对监理部进行真实有效的考核,如在公司的各项检查中发现分公司在对监理部检查中造假,则对分公司经理进行全公司范围的通报并进行经济处罚500元,取消相应监理部年度评优资格。
第八条、评分的标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综合得分75分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项目。
第九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以碰头会的形式由检查组作针对性讲解,并为项目监理部留下书面记录,且有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并逐项整改落实。
第十条、问题的验证及预防。对于存在的问题及缺项内容,项目监理部应在检查后及时整改、补充、纠正,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报分公司备案。整改报告应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结果和今后预防同类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说明。因特殊原因无法落实的,宜有业主或项目部的书面材料,并报经检查组批准。检查组收到整改报告后,不定时地到项目监理部进行问题验证,确保整改情况真实、可靠,保证问题能够闭合,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