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除履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外,还要履行以下几项安全责任:
1、每节体育课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项目的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
2、按照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或训练中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动作,教育学生在练习中要运用正确的技术动作和体育锻炼习惯,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发生人身伤害。
3、教师在做示范动作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教授每个动作或技术前,先向学生或队员介绍相关项目的安全常识和保护方法。
4、体育锻炼既要教育学生勇敢顽强,又要教育学生小心谨慎。听从教师的安排。
5、体育课和课余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带领、指挥安排好学生和队员,按照课时计划上好每堂课。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体育事故发生。如果教师无故离开,发生事故由体育教师负责。
6、体育器械使用前,体育教师必须事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在确保器材场地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如果因为没有事先检查,发生事故应由体育教师负责。
7、掌握所任班级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心脏病、重感冒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要有记录并安排特异体质学生其力所能机的活动或见习
本一式两份,一份责任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甲方:中学(章)乙方(责任人签名):
校长(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