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省外转入:
符合转入条件需要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省外其他统筹地区转入到绍兴市区的参保人员;
省内转入:
符合转入条件需要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省内其他统筹地区转入到绍兴市区的参保人员;
医保转出:
符合政策规定需要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绍兴市区转出到其他统筹地区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省外转入: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现就业单位办理的须在申请表上盖单位公章);
⑶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合)凭证》(如参保人员已在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开具)。
省内转入: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现就业单位办理的须在申请表上盖单位公章);
⑶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合)凭证》(如参保人员已在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开具)。
医保转出: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
⑶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联系函》。
办理流程
省外转入:
⑴参保人员在申请办理转入手续前需先办理参保手续;
⑵参保人员申请后,由本局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在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参保(合)凭证》、《参保(合)人员医疗保障类型变更情况表》及划转的基金后,办理转入手续。
省内转入:
⑴参保人员在申请办理转入手续前需先办理参保手续;
⑵参保人员申请后,由本局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在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参保(合)凭证》、《参保(合)人员医疗保障类型变更情况表》及划转的基金后,办理转入手续。
医保转出:
参保人员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前需先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