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乐山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每人每月增加18元,即每人每月93元。
据了解,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 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此次调整,乐山与省上保持一致。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惠及我市37万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地经办机构正抓紧进行待遇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9月底前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名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