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笔者从宁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中心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3元。本次调整提高18元全部为中央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宁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集中力量,加班加点,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据悉,该中心已于9月11日前圆满完成125316人的基础养老金上调工作,完成率为100%,预计本月25日前将1-9月九个月的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