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驻马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的对象范围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待遇条件的人员。其中,2018年1月1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提标是我市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区要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严格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延迟发放或拖欠城乡居民养老金,对延迟发放或拖欠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行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