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涨18元
8月1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8元,较之前增加18元。
据悉,这是该省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比例达22.5%。这一政策将惠及河南1445万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条件的人员,预计该省满60岁及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月平均养老金收入将突破110元。
青海:第6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青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55元基础上增加20元。全省50多万6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将直接受益。
福建福州: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记者8月1日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据了解,此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30元,增加部分从2018年1月1日起发放。本次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涉及福州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18万人。
山东临沂: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118元/月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临沂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18元。这也是临沂市第六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