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程序如何

工伤保险 时间:2019-12-23

  哈尔滨市工伤报销流程: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所需材料]

  企业持证、工伤认定书、医疗通知单二联、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企业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已做劳鉴)、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终结书、工伤职工卡复印件(以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死亡证明复印件。门诊治疗需持医药费收据、处方、门诊医疗手册;住院治疗的需持医疗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汇总(加盖公章),住院病历(加盖公章)。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凭工伤保险科签发的《医疗通知单到指定的工伤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2、到工伤定点医院的医保办(或社服科)将《医疗通知单(第一联)交医院留存;

  3、就诊科室治疗;

  

  

4、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前,参保人凭工伤保险科签发的《医疗通知书到指定医院救治时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其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垫付,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其工伤职工仍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垫付,(其先前暂按工伤职工管理时垫付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定点医院报销);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前,其工伤职工治疗(住院或门诊)已结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行垫付,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再到医院报销。

  注:以下费用到工伤科报销

  (一)非定点医院的急诊医疗费:企业持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保险证、职工复印件、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手册、处方、病历复印件到工伤科报销。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伤残辅助器具费(收据原件)、企业持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企业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工伤保险证、职工医保卡复印件。

  (三)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办结时限]

  报销材料齐全2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关于哈尔滨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哈政办综[2004]42号)、《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办[200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