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的争议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待遇有异议的
二。停止享受待遇的条件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 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