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各校级学生组织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火灾、失窃、公物损坏、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全体学生的安全,保证日常工作和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与 签订安全管理。
一、范围
本组织的办公室、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财产、档案
二、目标管理责任要求
(一) 把安全工作纳入各组织目标管理当中,各组织的第一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负总责。各组织要要建立健全管理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 各组织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办公室、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财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要层层建立负责制度,责任到人;把责任制与集体、学生干部的荣誉和利益结合起来,严格做好管理与奖惩工作。
(三) 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组织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财产、档案等要认真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负有管理责任,如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由各组织自行支付,并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处罚。
(四) 各学生组织要对本组织使用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人员、场地、设备、资产、财产等进行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五) 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六) 使用校团委的公共场所、物资、设备等的要做到文明使用、人走灯灭、安全管理、确保无损坏。
(七) 对本组织的学生干部要定期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
三、检查评比与奖惩
(一) 学期末由各组织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查自评,并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上交校团委,责任书签订期满后进行检查评比。
(二) 对评比的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不合格的组织,取消该组织学生干部下一年度参加“五四评优”的评比资格,并追究第一负责人责任。
四、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责任书的执行不受签订人变动影响,若签订人变动,由继任人对责任书承担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校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组织负责人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