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学生将其带入学校,如有严禁物品带入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因其发生所有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概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要遵守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消毒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如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
八、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语言。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住校生翻墙出学校,发生一切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十、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十一、我自愿到安溜中学读书学习,在校期间服从学校管理,如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等规定,我及我的监护人自觉接受学校处分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时效:九年级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八年级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七年级2010年9月 1日至2010年8月31日。
特别说明: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班级:_______ 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