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加办公用房的请示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局位于城北路6号县府大院东附楼二楼,共有办公用房14间,其中办公室用房9间、公共服务用房5间(大会议室、小会议室、档案室、打印室、机房),大会议室和机房为发改、团委等多个单位共同使用。近年来,随着我局人员增加,办公室用房已远远不能满足统计工作需要,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统计人员增加的需要。2016年3月,云和县编委会批复同意云和县统计局增加信息中心编制2名(云编〔2016〕3号),目前,我局实有正式编制人员16人 ,编外人员9人,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18㎡,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12㎡,科级以下人员(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每人使用面积9㎡计算,我局办公室用房需要240㎡,而我局办公室用房仅有134㎡,远远达不到使用标准,解决办公室用房紧张问题迫在眉睫。
二是统计调查任务的需要。根据国家大型普查制度及现行的调查制度和方法,以10年为一个周期,统计局先后要开展“三大一小”的三次大、小普查,分别为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2016年适逢第三次农业普查,由于第三次农业普查涉及面广,涉及10个乡镇(街道),9个社区,168个行政村近3万户农户,200余户规模农业经营户,300余个涉农经营单位。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目前我局已组建了三农普办公室,但办公室成员要临时抽调或招聘8名人员组成,也急需解决办公场所。
三是统计日常工作的需要。2014年,考虑全县大局,我局的资料室被贵局调剂给科协使用,在接下来的日常工作中,因缺乏资料室,给我局日常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统计调查所产生的调查问卷(大部分需保存三年),本局生产出来的统计产品,省、市统计部门下发的统计资料,特别是普查下发的物资、宣传资料、普查所需的手持终端采集设备等都需要有地方储藏。此外,我局已破损但还未到核销年限的固定资产,也因无处堆放,只能裸露在阳台风吹日晒。
鉴于以上原因,为解决我局办公用房紧张的实际,恳请贵局将位于东附楼二楼的其它三间办公用房(老促会、科协办公室)调剂给我局使用,以满足统计工作的基本办公条件,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周明霞 电话:5122740)
云和县统计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