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总监聘用合同

销售合同 时间:2018-08-10 手机网站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用乙方为甲方营销中心营销总监一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决定出任该职位。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报酬

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业绩提成和任务奖励三部分。

1、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人民币。

2、业绩提成为乙方所负责的销售中心月度销售业绩的 %。

3、任务奖励为乙方完成全年度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万,甲方则给予乙方全年销售业绩的 %作为年终任务奖励。

4、乙方的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每月 日由甲方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准时发放。年终任务奖励由甲方在每年春节放假前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发放给乙方。

5、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仅限于年度(年月日-----年月日),到期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新的劳动报酬制度。

6、本款项中列举的销售业绩不包括公司低利润产品,关于低利润产品的定义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核定。

三、休息和休假

1、乙方每月可以正常休息3天。

2、乙方享有每年5天的带薪假。

3、婚假、丧假等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四、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中止本合同时,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五、保密协议

1、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秘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2、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且保证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任何工作。

3、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将每月的业绩提成扣除30%作为保密协议押金交由甲方保管,由甲方在每年春节放假前一并发放。

4、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1、2、3款之规定,则甲方代为保管的保密协议押金将不予发放,同时要向甲方赔偿损失人民币3万元。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或者名誉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有下列情形,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a、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b、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c、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只是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一方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