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税源征收的安排方案

工作方案 时间:2020-03-06 手机网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零散税源征收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件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

  乡成立中小税源委托代征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25日)。我乡于6月20日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标语、广播和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实行委托代征、代售发票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纳税人理解、支持推行工作,保证推行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组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法解释,送税法上门,把税收核定的依据、程序和政策规定交给纳税人。同时,建立健全宣传的长效机制,把税收宣传解释工作贯穿于委托代征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营造依法治税的浓厚氛围。

  (二)业务培训阶段(6月26日—6月27日)。按照《省县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左刚田为委托代征人员,并积极参加代征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税收征管知识和软件操作技能,委托代征地点设在乡财政服务中心。

  (三)税源普查阶段(6月28日—7月5日)。代征领导组工作人员组织税源摸排、户籍信息采集,对辖区内纳税户集中清理,摸清税源。

  1、对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生猪定点屠宰要逐一摸排,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比较各户的经营收入差别,开展分行业的调查,协助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的定额信息,并及时将纳税户核定定额等有关信息录入代征代售管理系统。

  2、在核定阶段与税务部门一起调查,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建议。对核定税额明显偏低的,可提供依据由税务部门据实调整。

  3、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对我乡三个集镇的屠宰户实行核定征收。

  (四)全面实施阶段(7月6日以后)乡委托代征点要认真做好纳税人典型调查、民主评议和核定税额和征收,配合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调查、核定和征收,配合落实定点屠宰点生猪税收的征管,并做好税款征收入库和发票发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