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
近几年来,金安区民政局作为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在市双拥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驻地部队、武警官兵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基层、开拓创新,注重发展,很抓落实,尤其是紧紧抓住社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知难而上、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努力创新,双拥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不断促进双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局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为适应新时期双拥工作的发展要求,保障双拥工作的顺利进行,拥军优属法规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我区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
近几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金安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职责》,《金安区迎“七一”庆“八一”话“长征”创“国模”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金安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实施细则》和《金安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标志着全区双拥工作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动真情、办实事,双拥工作常抓常新不断线。
每年八一、春节、重阳节等节日期间,民政局都以不同形式对辖区内的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他们。20XX年5月,当得知一位正在服役的义务兵家属患癌症需要住院治疗后,局领导马上送去3000元大病救助金。当年,先生店乡一名20多岁的陈成同志,因20XX年当兵在部队服役两年,退出现役后不到1个月,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民政局本着“以人为本”的民政工作宗旨,多次为他跑省里、市里,最终被省里评定为“因病六级”残疾军人,并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其全家是感激不尽。20XX年,区民政局还为皖西通讯连援建了“军营图书室”。几年来,仅民政局就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200多人次,送去慰问品慰问金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每年慰问驻军部队10个,送去慰问品慰问金折合人民币约40万元。
从20XX年开始,我区统一城乡义务兵优待标准,优待标准为每人每年2488元,且优待面100%,对进藏义务兵,每人优待5000元。优待金在“八一”前就发放到位。建立完善军功奖制度。为让我区籍兵在部队安心服役,为家乡部队建设多做贡献,给家乡人民争光,区民政局为区籍立功受奖的官兵建立了“军功奖”制度,几年来,先后奖励立功受奖人员约800名。奖励资金约16万元。
三、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
我局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双拥创模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2007年,共发放残疾人员抚恤214.7万元;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285万元;发放红军失散人员定期生活补助185.2万元;发放“三属”抚恤人员定期抚恤金170.3万元,发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286.5万元和在乡特困退伍军人定补款121.6万元;奖励立功受奖家属167人次,发放奖励金3.8万元,兑现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5.7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庭兑现优待金131.4万元;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均已落实。优抚事业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对稳定军心,支持部队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局实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20XX至20XX共发放自谋职业金和待分配期间生活费456万元。为切实做好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我局印发了相关文件,认真落实驻军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政策,对在我辖区内的23名无工作驻军干部家属将采取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推介就业的办法予以落实。对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都及时予以安置。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我们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能按时享受增资、调资、补发工资等各项待遇,使他们幸福地安度晚年。
为搞好今年军队退役人员调查摸底工作,我局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区财政拨付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通过2个多月认真细致的工作,顺利完成了“两参”军队退役人员调查摸底、档案核查、身份认定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任务。已认定“两参”人员968人,其中参战852人,参试116人,现已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街对认定人员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的双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与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双拥工作,再创我局双拥工作的新局面。